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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否認闖立會暴動 控方指王宗堯曾與在場人士對話

發佈時間: 2023/05/31

藝人王宗堯等共6人涉於2019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早前否認暴動等罪,案件昨日續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出,片段顯示王身穿黑色T恤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曾與現場示威人士及記者對話。案件今續審。

6名被告為黃家豪(22歲,學生)、何俊諺(23歲,運輸工人)、馬啟聰(32歲,記者)、王宗堯(43歲,藝人)、吳志勇(28歲)及林錦均(27歲,無業)。

除了何俊諺早前獲准暫時毋須答辯外,其餘被告早前均否認暴動罪;黃家豪、馬啟聰則否認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林錦均否認刑事毁壞罪。

片段揭王穿黑衣 身處會議廳內

控方開案陳詞指出,當日拍攝的片段顯示,王宗堯身穿黑色T恤身處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曾與現場示威人士及記者對話。警方觀看當日公開片段後認出王,遂於9月30日作出拘捕。

控方續指,多段公開片段均顯示吳志勇出現在立法會大樓內,當中吳曾於主席台前接受傳媒訪問,稱決意和示威者留守,又指已有面對長期監禁和受傷的準備,會在警方到場時鎖起大門。吳在警誡下作出招認,包括承認曾進入立法會大樓,以及坐在議員座位上接受傳媒訪問。

控方又指,警方由內地執法部門接收林錦均後,於落馬洲作出拘捕。林在警誡下稱當時僅撞擊大樓地下的玻璃及遭玻璃割傷,在休息後離開現場。控方又指,黃家豪於警誡下稱當日為城大編委之傳媒代表在內訪問或拍攝。

控方續指,何俊諺於警誡下稱在中環滙合朋友後,由朋友帶他進入立法會大樓。此外,有片段顯示馬啟聰曾頭戴黃色安全頭盔,於立法會大樓地下舉起雙手用手機拍攝現場。

控罪指,各被告連同其他人於或約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及其附近參與暴動;除林錦均外,其餘被告另被控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林錦均另被控破壞立法會綜合大樓。

美術︰招潤洪

5人否認闖立會暴動 控方指王宗堯曾與在場人士對話

2019年有示威者闖入立會大樓,會議廳有設施受破壞。(路透社資料圖片)